构成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量刑:自然人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分析
构成编造并传播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量刑:
1、自然人犯此罪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分析
《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分析》是一篇深入探讨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刑罚及其量刑标准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读和对司法实践的分析,探讨该罪行的法律适用情况以及在实际审判中的具体操作。我们将重点关注刑罚的确定依据、量刑标准的制定原则以及与其他相关罪行的区别,以期为法律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通过对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的深入分析,我们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法律从业者以及学术界提供更全面、准确的理解,促进期货交易领域的诚信和规范发展。
结语
《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分析》深入探讨了该罪行的刑罚及量刑标准。文章重点关注刑罚确定依据、量刑标准制定原则及与相关罪行的区别。通过对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的深入分析,为从业人员、法律从业者及学术界提供全面、准确的理解,促进期货交易领域的诚信和规范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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