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机构的设立条件要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起人;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额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等。经营范围有: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险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三条规定,保险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中国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保险理机构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险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业务。
保险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
保险公司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除同一保险集团内各保险子公司之间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外,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人身保险公司业务,一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代理一家财产保险公司业务。
相关法律规定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四十一条,保险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
设立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商标代理分支机构的条件有: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2.有3名以上商标代理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
4.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应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表明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
5.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6.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的总量和要求;
7.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以经营为目的,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用于服务或者与服务有关的物件上;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足以使相关公众认其为区别该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的实际使用。
商标代理机构能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符合条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商标局备案。
法律可以设立商标代理机构吗
只要是正规备案的代理机构,都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商标代理机构
,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往往称为知识产权公司、商标事务所等,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解释注册商标的优势、劣势,并提供注册申请办理服务,以及提供维权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公司可以设立商标代理机构吗?
符合条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商标局备案。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0527ly.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