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的欠款就是赌资。犯罪认定:
(一)参与,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被机关处理后又继续的;
(三)多次为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四)多次为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的。 该内容由 李晓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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