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保密协议满足以下条件的合法: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存在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在竞业期限内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他。
一、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
竞业禁止的人员范围如下: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规定对竞业的人员范围作了性规定。竞业由于涉及的是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而,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的问题。
二、竞业条款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竞业条款终止的情形有:(1)用人单位必须有商业秘密或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权利的存在;(2)用人单位要求承担竞业义务的劳动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3)竞业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员工离职可以约定竞业吗
员工离职可以约定竞业。对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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