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习期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有实习期满分注销、实习期内扣6分以上12分以下,实习期延长一年。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部分地区各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实习期 内扣满12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但是如果是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法律客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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